关于对部分获得推广鉴定证书产品实施相关证书注销、撤证的通知
鄂农机鉴综〔2025〕第05号
各有关单位:
2025年3月19日,我站对部分证书有效期内的生产者涉嫌存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启动了针对部分企业的专项监督,经查,涉嫌企业存在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点发生改变在三个月内未申请变更的情况均属实。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撤销其农机鉴定证书。
近期,我站对获证企业的注册信息有效性开展了全面梳理工作。在梳理过程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核查,发现部分产品生产者的企业主体已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站将对这部分已注销企业所获得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注销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注销、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