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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2-03-10

鄂农机鉴字〔2022〕3号

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农机3·15”消费者

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保障春耕生产,助力粮食增产增收,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5号)文件要求,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和省农机鉴定站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稳粮保供,提质护农。

二、活动安排

全省各地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标志,共享资料,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可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

(一) “线上”方式

3月15日上午,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在安徽省芜湖市主会场启动全国“农机3·15”活动,各地组织观看活动直播。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湖北省农机鉴定官网同步开设“农机3·15”专栏,各地组织宣传稿件踊跃投稿。

3月15-30日,湖北省农机鉴定站组织农机企业线上质量培训,在农机用户中开展农机质量问卷调查活动;编制小程序等提供线上农机投诉受理和咨询;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线上活动。

(二)“线下”活动。

活动主要围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质量监管等政策法规宣传、全程机械化增产减损技术推广应用、农机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发放资料、设立咨询台、发起倡议、组织机具展示演示等。省农机鉴定站将向各地、市、 县发放《农机质量投诉服务指南》、《2022年全省“农机3·15”活动倡议书》、《农机报废补贴工作告知卡》等“农机3·15”活动资料的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结合当地春季田管及春耕生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乡村振兴、粮油生产等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农机3·15”活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现场活动安全有序,取得实效。

(二)做好活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机械化增产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稳粮保供,提质护农”倡议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助力粮食增产增收,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和依法维护农机用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三)促进规范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推进农机投诉监督工作和完善体系建设,创新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服务和在用农机质量调查,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四)做好活动总结。各地要将活动总结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及时总结。请于3月31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总结材料和《本地区2022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农机鉴定站。

联系方式:廖兴红 027-59750372,邮箱:413785469@qq.com

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