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春耕备耕,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机械化总站工作部署,经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将于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6年“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提质保生产 护农民增效益
二、主要内容
(一)法规政策宣贯。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省有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方面的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农机产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二)质量维权宣传。广泛宣传《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指引等方面的宣传,提高农机购买和使用者的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实用技术培训。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通过组织农机装备展示、现场演示、专题讲座等方式,培训讲解农机实用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指导做好农机具检修、调试和保养工作,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春季农业生产。
(四)咨询投诉受理。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农机专家、技术人员解答农民群众有关购机、用机、维修、保养等方面的问题咨询。同时,加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公布投诉电话、地址信息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受理农机质量投诉。
三、活动形式
(一)线下活动。各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同步采取发放资料、发起倡议、现场咨询、机具展示演示等形式,开展线下活动。鼓励各地创新形式,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农资打假、送油下乡等开展活动。
(二)线上活动。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开设“农机3·15”专栏,发布活动动态、政策法规、技术知识、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并通过“中国农机化”、“中国农机化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线上宣传。鼓励各地结合线下活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平台,开展线上咨询、直播互动、视频展播等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机3·15”活动,充分认识活动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好本级“农机3·15”活动的同时,指导市县开展好相关活动。
(二)实化活动内容。各单位要加强与农机推广机构、安全监理机构、行业协会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需求,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贴近农民的方式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维修企业,以及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等参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四)严守安全和纪律底线。各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现场活动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活动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五)及时总结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活动成效、典型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于3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和活动信息统计表(附件)报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晏明基 张泽昀;
联系电话:027-59750372 13006107816;
电子邮箱:470867426@qq.com。
附件:湖北省(区、市)2026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6年2月26日
附件:
湖北省(区、市)2026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 位名称 | 活动延伸情况 | 活动开展情况 |
其他 (开展的 特色活动、 意见建议、 未开展的 原因等) |
地市 (个) |
县区 (个) |
发放资料总数(份) | 购置补贴、 报废补贴、 安全监理 等资料发 放数量 (份) |
提供 咨询 (人次) |
受理投诉(件) |
投诉涉及价值(元) |
投诉办结数量(件) |
投诉处理挽回损失(元) |
线上发布信息(条) | 响应倡议企业数量(个) | 开展培训数量(场次) |
培训人数(人次) |
展示 机具 (台套) |
演示 机具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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